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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规章制度
济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8日 00:00    关键词:济南大学 毕业生 办法

一、推荐范围: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 推荐条件

(一)本科生:

1、 在校期间至少三次获得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2、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3、 在校期间没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4、 在校期间无重修课程。

(二)专科生:

1、 在校期间均获得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没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4、在校期间无重修课程。

(三)中专生

1、 四年制参照本科

2、 非四年制参照专科

三、推荐和奖励办法

1、 由班主任,辅导员组织班级同学按条件评选。经院系研究并推荐,送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

批准。

2、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5%以内。

3、 优秀毕业生由学校表彰并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审批表归入学生档案。

本办法学校授权学生工作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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