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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奖学金
中国欧洲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申请办法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4日 00:00    关键词:中国欧洲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申请办法

济南大学“中国欧洲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申请办法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与欧洲大学的交流与合作,济南大学自2015起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支持下与欧洲大学开展学分互认的交换生项目,用于支持欧洲友好学校的学生来我校交流学习。

资助类别、期限及授课语言

资助类别

资助期限

授课语言

汉语进修生

3-12个月

汉语

本科生

3-12个月

英语/汉语

硕士生

3-12个月

英语/汉语

博士生

3-12个月

英语/汉语

1. 本项目可招收来自欧洲友好学校的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欧洲大学认可学生在济南大学相关专业学习所获学分;

2. 项目学生将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间在我校相关专业学习,且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3. 授课语言可根据学生需要采用英语或汉语授课。

奖学金内容

l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

l 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l 提供门诊医疗服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l 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提供来华单程机票;超过6个月提供往返机票。

申请途径和时间

申请人应向所在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015年2-7月。

申请条件

1. 非中国籍的欧洲大学学生,身体健康;

2.学生需来自与济南大学签订学分互认协议的欧洲高校,且该校承认其学生在中方高校学习结束后所获得的学分;

3.学历和年龄要求:

l 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周岁;

l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l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先向所在学校相关部门提出了解该奖学金项目招生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申请;

2.申请人由所在学校推荐至济南大学,由济南大学出具录取通知书及签证所需材料;

申请材料

1. 济南大学来华留学申请表、基本信息表

2. 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学习成绩单

4. 护照扫描件

5. 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6. 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

7. 如已获得HSK成绩报告,亦请附在申请材料中。

联系方式

济南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李清蝉

电话:0086-531-82765557

电子邮箱:ujnglobal@qq.com

济南大学外事处

武 芳

电话:0086-531-82767552

电子邮箱:fao_wuf@ujn.edu.cn

网址:www.uj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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