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拟确定李瑞凯等6位同志为发展对象,拟发展对象详细信息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于4月30日前,以书面或当面等形式向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学生党支部或学院党委反映。
接访地点及电话:
学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七教A段104,电话:0531-82769056;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七教A段104,电话:0531-82767988。
中共济南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