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6号),现就我校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为我省高等学校现任或拟聘的教师。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已聘或拟聘为高等学校教师的人员。
(三)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达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中所规定的要求。
2.系统地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未系统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的,应按规定补修有关课程,并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系统的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的,可以免试该课程。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一)、(二)、(三)和第(四)款第4项中规定的条件。
三、申请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我省目前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员按照日程安排完成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生成,提交2份,格式为A3纸正反面打印;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试讲结果由申请人承担教学任务所在学院专业测试评议组填写(填写内容为级别和分数,如优秀,90分),并由组长签名;其余由人事处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1份(本科是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免提交,但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如证书不能显示是师范类教育专业的,应提供其他学籍档案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并签名盖章。
7.《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并加贴照片(必须和网上报名用数码照片底版一致);学校将统一为认定人员组织体检。
8.《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表》原件1份;面试、试讲由各教学单位面试工作组进行。
9.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办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用,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自贴双面胶)。
10.如拟聘教授、副教授职务的申请人申请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11.个人诚信承诺书1份。
注:以上表格只能打印,不能复印,可从附件下载,申请人各项上报材料请按人员分袋报送,各部门用统一档案袋盛装。人事处查验后,原件退回。
四、关于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工作的要求
1.申请认定人所在单位需按专业成立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工作组,工作组由组长及三至五名成员组成(至少有一名外聘面试专家),对申请认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
2.面试工作组成员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如高级讲师、高级工程师等不能等同)。
3.面试工作组成员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注:新引进的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不需要再组织面试。
五、组织安排
2015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仍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并通知到每位相关教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5月15日-25日,各高校组织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
2.各单位于5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中《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工作组成员名单》、《各受委托高校、各面试点选聘校外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联系方式表》、《山东省山东省各受委托高校、集中面试点外聘面试专家名单表》和测试方案电子版发送至:sl_jinglp@ujn.edu.cn, 申请任教学科参照《任教学科目录》(见附件),选择研究生、本科、高职相应学科填写,同时将材料纸质版盖章后报人事处705房间(电话7196)。上报方案中须含各专业面试工作组成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各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法、外聘面试专家名单等。
如本学院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都有博士学位,则不需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方案。
3. 5月26日—27日,各学院完成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工作,并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表》。
4.5月28日前,各高校完成本校申请人员材料初审,人事处对本校申请人员网上申报数据进行核实。
5.5月28日-29日,人事处组织申请人员体检(体检要求另行通知)。
6.6月2日—3日,各学院将参加认定人员各项上报材料收齐后统一交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7.6月4日—5日,召开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认定。
8.6月15日,根据文件要求上报材料。
六、补证、换证
申请补、换证的人员,请于6月2日—6月3日携《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2份),近期半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及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到人事处705办理。
文件来源 http://rsc.ujn.edu.cn/detail.asp?id=1817